关于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建设项目询价函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6
关于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建设项目的询价函
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现就聘请一家服务单位提供网站建设及托管服务公开对外询价,请有意参与者确认,并就“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进行报价。请将报价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能按照委托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维保服务,并对提供的维保服务承担法律责任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10月 20 日 09:30 前提交至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
一、报价方需完成的委托事项服务范围:
1、系统设置(管理员分权管理、系统日志、网站数据安全管理与备份、缓存管理、网站风格管理、流量统计)
2、内容管理(单位介绍、单位文化、管理理念、组织架构等,管理网站提供导航条及导航栏目的设置及维护)
3、产品管理,设定产品属性模版及特征分类。提供每个商品页关键字及页面的优化;提供目录虚拟库存管理、品目的高级搜索并可以显示点击率;提供数据导入及导出功能。
4、资讯管理,发布新闻资讯,能够对资讯类别进行关键词维护设置。通过关键词能过滤信息。
5、集成对后台管理、内容管理、搜索优化、广告管理、图片管理、信息设置等集成化网站服务项目。
6、对网站所需空间及托管服务3 年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年。
服务要求:
1、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执业准则,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符合信息化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开展网站托管活动;在服务过程当中发生任何信息化网络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单位自己承担。
2、按照信息化网站服务技术标准的要求执业,明确项目负责人,指派不少于 1 名从业人员负责实施网站托管及建设工作。
3、对原方案制定的后台空间要求需扩展,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建议,由采购人进行采购或委托成交单位进行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及时对接学校网络管理员,对要求的、临时性调整的内容要积极回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成交单位在托管过程中,保证采购人的后台用途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如因成交单位原因造成损坏,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彻底修复,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6、成交单位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二、报价方需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熟悉信息化工作及相关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按照委托方要求及时准确完成网站建设及托管服务,并对提供的服务负法律责任。
三、委托事项费用支付方式
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 2.4 万元,以参与询价者中的最低报价为准,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委托方将在合同签订后7 日内付清委托价款。委托方付款前,受托方应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成交受托方的确定方式报价方应不低于 3 家,每家一次报出一个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以确保公平竞争;“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应密封报送,并于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提交后,报价方不得对“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内容进行修改。将根据报价各方提供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对报价方的资格及条件等进行审查,根据各方面条件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受托方。询价时间截止(2020 年10 月20 日09:30)后不再接受报价,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将结果通知所有参与报价方。
询价资料提交时间:2020 年10 月20 日09:00 至09:30
询价地点:威海市文化中路76 号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
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0 年10 月16日